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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奥运门票第一案:伪造身份证购票500张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08-19

  因涉嫌伪造他人身份证申购千张奥运门票,近日,“倒卖奥运门票第一案”两被告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第一被告人何某当庭承认通过他人搜集千余身份信息,冒名在网上申购奥运门票,并准备将中签的奥运门票高价倒卖。但另一被告人付某表示他只是帮忙搜集身份证复印件,否认非法经营。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5月以来,41岁的男子何某在其生意伙伴付某帮助下,通过搜集他人身份证信息伪造身份证,后冒用他人身份网上申购奥运门票,先后抽中上千张价值54万余元的奥运会开闭幕式及比赛门票。随后,他们支付23万余元,购得其中500余张,准备高价卖给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北京贝莱特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及孙某等人,且拿到对方给付的68万元。

  “我对指控没有意见。”有着研究生文化程度、曾开办广告公司的被告人何某当庭认罪。何某说,去年5月,广州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经人介绍找到他,委托他帮助申购大量奥运门票。签协议后,何某找朋友付某帮忙,通过亲戚的建筑队搞到470张身份证复印件。此外,何某还通过朋友从网站下载500余人的身份信息。利用这些身份信息,何某开始申购奥运会开闭幕式及比赛门票。何某称,他当时并不知道违法。因为申购数额较大,他还专门联系了一家电脑学校老师和学生帮忙申购。但是,按照规定,奥运门票的领取必须持有身份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何某称自己又利用订票账户的身份证资料,制作了大量的假身份证,试图到银行骗取门票,但都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而没能得逞,反而被警方抓获。

  检方认为,两人冒用他人身份购买并高价出售奥运门票,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但作为第二被告人的付某则认为自己很冤:只是帮忙找身份证复印件,并不知道如何交易,认为自己没有非法经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制日报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责任编辑:史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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