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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支招 抑制过高房价 保障百姓安居
来源:春城晚报 发布时间:2008-01-16

  增量降价改税制 百姓就能购新房

  ●昆明房价收入比达15:1   ●8成工薪阶层贷款压力大

  ●建议多建经适房廉租房    ●投资收高税自住缴低税核心阅读

  安居,方能乐业。2004年到2007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每年都明确地把建设廉租住房,解决部分城镇贫困居民的住房困难及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列为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而调查显示,8成工薪阶层买房靠贷款,而且压力很重。个 案

  今年元旦前两天,杨波(化名)搬进了盘龙区政府新建的廉租房小区福虹小区。虽然新居只有35.8平方米,是一室一厅,房间里也只有两条老式旧沙发和一些简单的家具,但看着这个属于自己的新家,杨波高兴得有些语无伦次:“花园式的小区,治安也好,公交车一站直达。政府还要拓宽改造小区外的路面,相信居住环境会越来越好。”

  杨波这么激动情有可原。1988年,杨波染上毒品,经历10多年反复戒毒,2000年底41岁的杨波终于戒断毒瘾回家,可家中的经济条件无法再接纳他。进不了家,他只好住在小煤棚里。4平方米的煤棚没窗,也没灯,条件十分艰苦。

  “看到这种情况,我们让他搬进社区10平方米的周转房。并帮他申请低保。2006年5月杨波领到第一笔低保金。” 盘龙区小龙路社区工作站主任李美娥说。

  虽然杨波有了固定住所,但冬天寒冷,夏天闷热,雨天漏雨,地面潮湿的周转房,使杨波的脉管炎病情出现恶化。为此,2006年8月,他递交租住廉租房的申请。

  按照规定,申请廉租房必须领取低保半年以上,杨波不符合条件。但盘龙区房管局的李汉华通过入户调研了解到杨波的情况后,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受理了杨波的申请。   

  签合同的那天,杨波激动地说:“政府建盖廉租房,让我住进了新居,让我有了真正的新生活。我很感激,我一定会比以前活得更好。”     

  提案背景

  房价过高,指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大大高于居民的收入水平。目前判断房价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是房价收入比,即一套住房的总价格与家庭年收入的比例。国际上认为合理的房价与收入比例应当在3:1至5:1之间。但2007年初李福纯提案中的数据显示:昆明的房价收入比约为15:1,大大超过居民的承受能力。

  “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生存的最起码要求,如果政府职能部门不花大力气解决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是会影响建立和谐社会的。因此,在去年省两会期间,我上交了这方面的提案。”致公党云南省委委员、云南省九届政协委员、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教处处长李福纯告诉记者。

  提案内容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李福纯委员建议解决房价过高,应沿着“解决住房供给与需要两个方面矛盾”的思路,政府应当积极干预房地产市场价格。

  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节约土地面积。建议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高档住宅区别,严格保证前两类房屋占具体开发项目的70%以上。多建设90平方米户型,减少1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对占地面积大的别墅严格控制,鼓励发展高层建筑,节省对土地、尤其是对耕地的占用和浪费。同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相应增加房屋供给。

  切实积极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区别对待不同的购房者。对购买普通住房低税,高档住宅高税;对自住房购买者低税,对投资房购买者高税;对房屋面积愈大出售者,征税愈高;对拥有房源者,对其销售的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房等要实行累进的所得税制等。

  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要过快增长。

  政府要履行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责。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等。

  限制外资大规模进入房地产。

  政府要积极发挥引导消费的作用。

  虽然李福纯不是专业人士,但他提的对有房者第二套、第三套房实行累进的所得税制等建议,与之后国家出台的诸多政策有很多相似之处。

  提案成效

  据介绍,李福纯在省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交的第321号提案,在会后立即转交给省建设厅主办、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会办。2007年5月29日,省建设厅正式回函对第321号提案作了明确答复。

  “我知道,有些问题不是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能全部解决的,但至少应该积极、认真落实国家的调控政策。并把地方民众的声音逐级反馈到中央。”李福纯委员说。

  专家观点

  建保障住房

  不能单打独斗

  过去的5年,我省出台了《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云南省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部规范房地产秩序,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的相应法规。记者采访了一些专家,请他们对今后政府建设保障住房提出可取的建议。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周文认为,建保障住房政府、开发商和社会力量应该联合起来进行建设,不能单打独斗。

  集多方力量进行开发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周文:建保障住房起主要作用的是政府,虽然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压力大,但近年来昆明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政府、开发商和社会力量应该联合起来进行建设,不能单打独斗。还应注意区分商业地产和社会地产,并加强退出机制的管理,警惕不能把廉租房建成“贫民窟”。

  创新思维加大保障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伦理研究所所长方新民:云南、昆明现在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弱势群体的住房进行保障,但要让这些条文上的目标真正实现还需要很大的成本。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政府需要更多的创新思维,加大保障。(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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