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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段义和案:玩弄女色玩火自焚
2007年9月5日,炸死情妇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被执行死刑。
段义和自2000年以来与柳海平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来为摆脱柳海平的纠缠,在段义和的授意下,其侄女婿陈志(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三大队原副大队长)找到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因犯爆炸罪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帮忙,于2007年7月9日在济南闹市区引爆柳海平驾驶的汽车,将其当场炸死,并致伤两名行人。此外,段义和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9万余元;对11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7年8月2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终审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段义和、陈志被执行死刑。段义和被判死刑,再次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官员利用职权玩弄女色、包养情妇,就等于玩火自焚、自取灭亡!
4、赵詹奇案:特定关系人受贿
2007年7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情妇汪某收受的55万元业务提成被计入赵詹奇的受贿额。
赵詹奇贪财之道和一般的受贿形式不同:他不直接收取贿赂款,而是让情妇拿业务提成,让儿子以咨询费、年薪、借款的名义捞钱。用这种手法,在他任职的12年间捞取不义之财600多万元。
1998年初,杭州萧山机场候机楼始招标。为了能承揽到这项工程,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某找到赵詹奇的情妇汪某,请汪某找赵詹奇帮忙,并承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提成。后来在赵詹奇的帮助与“推荐”下,徐某所在的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随后,徐某分两次共送给汪某55万元。
2007年10月22日,汪某以特定关系人的身份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此案的宣判警示国家工作人员,让特定关系人收受钱财不再是官员受贿的挡箭牌。只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将达到立案标准的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不论双方是否共同占有,都将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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