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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邮政局长非法吸储12.7亿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04-08

  “他们都懂法。像何丽琼就跟我说过,像她这种情况,最高也就是无期。”

  ———何丽琼之前的律师透露,几名嫌犯曾认为自己绝不可能被判死刑。

  经1年多调查后,引起全国轰动的佛山邮储“809专案”今日将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嫌犯何丽琼等6被告人被指控贪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4宗罪,何丽琼被控贪污公款近1.6亿元、非法吸储近12.7亿元,贪污罪为新增罪名,这一变化导致被告人何丽琼及陈绮丽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追加贪污罪最高可判死刑

  与警方原起诉意见书相比,检方起诉意见最大不同是增加一项新罪名即贪污罪,6名被告人共被控贪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4宗罪。据检方指控,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6月,被告人何丽琼为偿还在澳门赌博所欠赌债及进行个人投资,纠集被告人陈绮丽共同密谋利用二人分别担任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澜石支局(以下简称澜石邮政支局)总台及支局长的职务便利,利用挂失密码、无折取款、冒充储户取款等手段侵吞澜石邮政支局专用账户内的储蓄资金。截至案发前,二人共贪污公款人民币1.5978亿元。

  而据“佛公经诉字“2007”06号”警方起诉意见书,何丽琼等6被告人涉嫌3宗罪,没有贪污罪这一指控。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最大不同是何丽琼、陈绮丽最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按原有3宗罪,何丽琼、陈绮丽均不可能判处死刑。

  非法吸储涉案金额降低

  据警方起诉意见书,何丽琼从2001年开始频繁到澳门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因此自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间非法吸收352户储户存款总额达17.9665亿元,截至案发尚有5.45亿元未能还本付息。而检方起诉书中,这一金额出现巨大变化,共起诉非法吸储金额为12亿6811万8047元。

  记者就非法吸储涉案金额变化原因询问了多名辩护律师,从金额上看,检方指控的贪污与非法吸储金额相加约14.2亿元,与警方原调查金额17.9665亿元相差近4亿元,这一差别可能是证据问题,也可能是部分储户未报警所致。

  佛山市检察院认为,何丽琼、陈绮丽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贪污罪追究刑责;何丽琼、陈绮丽、陈国强、梁金祥、黎友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责;何丽琼多次出资雇凶伤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责。

  -回放

  为防败露买凶伤人

  何丽琼指使的3宗故意伤害案均发生在2006年7月,据检方起诉,2006年6月,何丽琼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与郭某发生矛盾,遂出资雇请周家泉(已判决)报复伤害郭某。同年7月17日15时许,周家泉指使“海峰”(另案处理)在佛山纺织学校路口处持刀将郭某砍成轻伤。2006年7月,时任佛山市邮政局储汇局副局长的周某负责储户的投诉调查,何丽琼出资雇请周家泉报复伤害周某。最终致周某重伤,七级伤残。2006年7月,何丽琼因怀疑冼某说其坏话,出资雇请周家泉报复伤害冼某致其轻伤。

  此外,2006年7月,何丽琼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与霍某发生矛盾,出资雇请周家泉报复霍某。致其宝马轿车前挡玻璃砸破,财物损失价值5162元。(记者 杨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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