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巨额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广州广钢企业集团金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公司)业务一部部长雷贝,因侵吞公司货款6589889.46元,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雷贝现年29岁,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据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指控,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雷贝利用担任金色公司业务一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以金色公司的名义向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取珠钢板私自销售,然后采取截留广钢公司开具给金色公司的该部分钢材发票、不报公司入账、私刻金色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进而盖章确认对账单及支票背书等手段侵占公司货款并用于赌博。
经会计师事务所司法审计,雷贝从广钢公司提走而未交回金色公司的珠钢板合共价值6589889.46元。案发后,雷贝潜逃,2007年7月17日在西安市被抓获,并缴获其随身携带的广钢公司开具给金色公司的发票7张及金色公司、广钢公司财务专用章等印章一批。(记者/陈球通讯员/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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