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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震高发省份,云南省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抗震设防能力大检查,全面普查现有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责令尽快搬迁或重建。
记者从云南省建设厅了解到,全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检查的范围包括2002年
以来建设的学校、医院建筑工程,2005年以来建设的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在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建筑工程,2002年以来建设的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建筑工程和2002年以前建设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公共建筑。
同时,根据地质结构和地震活动情况,云南省将分不同地域实施6——8级地震抗震设防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对新建的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以及处于地震带上的新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保做到大震不倒塌、中震可修复、小震无损坏。
2007年10月1日云南省正式实施了中国第一部有关抗震设防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该《条例》把农村抗震设防单列入条例,并且规定:农村的公共设施及3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村(居)民自建2层以下房屋应当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目前,云南省七成以上的农村房屋是基本没有抗震能力的土坯房和土木结构的简陋房屋。云南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每年投资5亿元人民币,力争到2020年前,使全省农村民居可以抗御6级左右的地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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