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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理念的升华
来源:解放军报 发布时间:2008-06-03

  抗震救灾是深化对以人为本理念认识的生动课堂。坚持以人为本,要以人的生命为“本”,人的需要为“本”,人的全面发展为“本”,以良性互动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抗震救灾的伟大实践,让人们心目中的“人”字变得更加光彩夺目。

  “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正在进行的抗震救灾,是与前所未有的自然灾害做斗争的伟大实践,也是深化对以人为本理念认识的生动课堂。

  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把尊重生命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救人,救人,救人!快、快、快!”这是地震发生后,举国上下共同的心声,共同的行动。在抗震救灾中把救人放在“重中之重”,并设立全国哀悼日为震灾中罹难的普通国民志哀,体现的正是“生命至上”的价值观。

  马克思说过,“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这些论述从最普遍、最一般的意义上,指明了人与人的世界的内在的同一性以及人与自身的内在同一性。世界上一切事物中,再也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为宝贵的了。因为人的生命是人的价值的基本载体,如果连生命都没有了,所谓的价值也就成了空谈。无论存在什么差异、什么区别、什么不同,只有生命至高而美好。只有敬畏生命,才会产生对生命的悲悯,进而守护良知,坚守灵魂。为了他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更加彰显了一种崇高的道德观念。每一个生命都是伟大的,每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重塑生命的神圣性,把普通人的生命,把普通人的人格尊严放到最高位置,既是对生命价值的理性回归,也是迈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这种对生命价值的承认,对公民生命的尊敬,就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既反映了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尊重公民生命、尊重人格尊严的普世价值。当救助人员为抢救同胞生命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时候,当国旗为地震死难同胞降下的时候,让人们更加深切地感悟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中国人心目中的“人”字变得更加光彩夺目。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始终坚持以“人”为目的,一切为了人,而不仅仅以“人”为手段。抗震救灾从抢救生命到灾后安置,从抓帐篷到抓过渡房,从重建规划到具体设计,一切都围绕人的需要展开,处处展示出人性化的光芒。正是在这样的行动中,人民看到了信心,看到了进步,看到了新的希望。

  早在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子就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这一思想,表现了管子对人的作用和价值的重视与肯定。然而,这种重视与肯定烙上了明显的工具性标记,因为在管子的心目中,霸主侯王的霸王之业才是目的,而人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毫无疑问,今天强调以人为本,扬弃了其单纯的片面的工具性规定,而把目的和手段的相关性、统一性包含于其中。以人为本不仅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而且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只讲根本目的,不讲根本动力,或者只讲根本动力,不讲根本目的,都不符合唯物史观。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结合起来,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而保证人民能够和谐幸福地生活、自由全面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着眼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从抗震救灾的实践中,我们不仅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大爱,也看到了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这对于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的传承、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国民素质的重塑、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英国诗人约翰·多恩说:“没有人是座孤岛”,在现代社会尤其如此。社会系统的建构与人的生存发展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人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统一。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互动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两者相互促进、逐步提高,统一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之中。事实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就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要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协调中才能实现。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因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和谐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的不断发展所形成和表现的一种社会存在状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空前规模的抗震救灾,深化了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和态度。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抗震救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灾后重建和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应当始终恪守以人为本的价值趋向,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米东)


【责任编辑:史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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