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主办
云南新闻网
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媒体看点>文章内容

国内为何拍不出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06-25

  10年前《花木兰》进入中国时也是一片惊呼,国内电影人却没能痛定思痛,更谈不上举一反三,从中国元素找灵感。这就注定了今天再次错失良机。

—— 魏英杰(媒体评论员)

  《功夫熊猫》公映,国内一片惊呼。除了阴谋论者号召抵制外,羞愧不已者有之,愤懑不已者亦有之。高度概括部分舆论心理如下:熊猫是中国的,功夫也是中国的,为什么我们拍不出《功夫熊猫》?看完后我不得不承认,现在我们的确拍不出这样的电影。

  先说构思。熊猫是我们的,功夫也是我们的没错。但有谁想过用动画片形式拍出这么一部“动画武侠片”,恐怕没有吧?就算有,人家先拍出来了,就是无可非议的“首创者”。好莱坞汲取中国元素拍动画片早有先例,10年前的《花木兰》就是。那时也是一片惊呼。国内电影人却没能痛定思痛,更谈不上举一反三,从中国元素找灵感。这就注定了今天再次错失良机。

  再说情节。这部影片的情节简单得一塌糊涂,特别为我们所熟悉。比如,一个笨人的“功夫梦”,就在刚上演不久的《功夫之王》(严格来讲并不完全算国产片)中也可以找到影子。还有,一个不懂武功的年轻人得遇高人,武功大进,最终大败魔道高手。这是金庸小说乃至所有武侠片的经典版本。但是,将这个笨人换成一头笨熊猫,高人原来是“乌龟”大师,五大高手却又是虎、蛇、鹤、猴、螳螂,谁想到过?不得不说,这样一“角色转换”,影片的故事内涵和视觉效果便全然不同。而这些动物形象均具有中国意象,并非随意拈来。

  可以说,影片表面上来源于中国,可创意是人家的,而创意无疑是商业影片知识产权的核心。这是典型的好莱坞商业影片的胜利,而不能说是中国元素的荣耀。

  一部成功的商业电影光有好的创意还不够,还得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在这两个方面,国内似乎已可以叫板好莱坞了。国内影片即便没有好莱坞的大手笔,投资过亿元的大片却不少见。在技术方面,一些国外动画片背后,也有中国动漫公司的身影。但说实话,国内目前能将创意、资金和技术完美整合一起的电影公司,估计还找不到。像《无极》这样纯属烧钱的影片,反倒不少。

  不独缺乏创意、资金和技术,我们还缺乏拍《功夫熊猫》的雄心、苦心和良心,即与商业大片相对应的精神成本以及对待观众和市场的道德良心。这是当下国产电影的一个致命文化缺陷。

  这部影片制作周期长达5年,台前幕后多达448人。主创人员为了让中国功夫看上去更像中国功夫,看遍了袁和平担任武术指导的影片。这背后体现的就是一种极其崇高的专业精神。试问国内哪位大导演,会为拍一部仅仅是为了好看和票房的商业片而花这么大精力?商业片同样需要有足够的尊重——不仅要尊重电影艺术,还要对得起观众和市场。所以,本该成为中国影视作品的《功夫熊猫》,被梦工厂拍了还拿来赚取大把钞票,一点都不冤枉。

  还要指出一点,假如今天我们有能力拍《功夫熊猫》,囿于创作环境,也许不得不将国宝熊猫塑造成高大全的艺术形象——而不是那个浑身充满缺点却不失亲切的、充满“人性”的“吃货”阿宝。否则,影片很有可能面临对“审美不正确”的批评或指控。这是当前国内电影行业普遍存在“创作危机”的现实因素。

  也许有一天我们不再缺乏创意、资金和技术,但如果仍一味简单地模仿国外影片(在动画片领域,典型的失败案例是《魔比斯环》),而对本土文化缺乏足够敬意,又整体笼罩在浮躁、不宽松的创作氛围中,还是拍不出自己的《功夫熊猫》。虽然乐观地看,随着市场和社会的进步,国内影视工业欠发达阶段总会过去。(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史广林】
上一篇:最大的安全隐患   下一篇:不必大惊小怪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新闻
艳照门事件践踏社会道德底线
范跑跑为啥那么嘴硬?
欣赏艳舞,也要从娃娃抓起?
“救救我,我是张书记”
阿娇,你为何要道歉
谁有权“封杀”汤唯
遏制腐败必须革除体制内隐患
嫖娼开发票“好处”一箩筐
中国男足因何沦为“史上最差”
道歉信在愚弄国人?
精彩图片
奥展会上的明星蜡像
小浪底再现飞瀑景观
残奥会纪念币发行
男子称拍到UFO
奥运纪念品香港热销
辽宁明代水上长城
沈阳花轿迎亲受欢迎
苏州现“黑昼”现象
·陈冠希与12位绯闻女友昔日亲密照全曝光
·“艳照门”新人身份全曝光
·“艳照门”再现两新照 名模颜颖思卷入(图)
·陈冠希家中私密自拍 与MaggieQ亲密相拥
·张柏芝早期叛逆妖冶照 浓妆艳抹显妖媚
·世界上最凶猛的14种猛犬
·大S走秀出丑花容失色
·一个漂亮女孩车祸前后
·艳照门,岂止是钟欣桐陈冠希的损失(图)
·女工头竟裸体管工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热线:(0871)3194449 传真:(0871)3194442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法律顾问:高航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530100110817]
主办: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京ICP备05004340号] 本网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云南分社观点。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