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厅(局)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规定省政府直属的厅(局)级人员原则上每年出国(境)不超过1次,其他厅(局)级人员一届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8月4日《法制日报》)。
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审核、审批,压缩出访人数、批次、天数,无疑很具有现实意义。《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干部公费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就达3000亿元。干部出国考察制度本意是让领导干部开阔眼界,转变思维,学习先进经验。可越到后来,出国考察竟演变成了干部的一项福利,竟大多数以旅游、购物为主,还有人更离谱:借机安排子女留学、老婆定居;借机转移赃款、买房置业;借机开洋荤。
规定某级别的官员每年出境不得超过多少次,实则是一种“量化”管理。官员级别越高、官职越大就越有因公出国的“必要”,这实际上仍然是一种权力本位主义。
因此,与其对官员因公出国进行“量化管理”,不如进行“透明化管理”。武汉市外办将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建立出国档案。领导干部出国的目的、行程、花费,都主动向纳税人一一交代,并接受群众监督。一切制度只有置于群众的监督下,才不会走样。(广州日报 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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