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主办
云南新闻网
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媒体看点>文章内容

看知识产权战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08-25

  近日,一则关于番茄花园版WindowsXP作者被逮捕的消息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8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宣传处证实,番茄花园站长洪磊已经被捕。据透露,目前已经有一名主犯和一名从犯落网,但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一时间众说纷纭,叫好者有之,替作者申冤者也大有人在。但是,法律界人士不应人云亦云,要在法律层面讨论事件的价值,下面的问题值得探讨。

  其一,番茄花园版WindowsXP作者涉嫌侵权吗?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该作者可能涉嫌侵犯的有三项著作权内容:(1)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3)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面对这些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微软公司作为WindowsXP的著作权人,随便找上一条就足以启动法律程序了。

  其二,番茄花园版WindowsXP作者涉嫌刑事犯罪吗?答案似乎也是肯定的。按照我国刑法第217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而媒体报道“番茄花园在后来的版本中捆绑了插件已是不争的事实。按照当时盛行的行业规则,批量的预装插件可以按照装机量获得广告收入”如果上述属实,则番茄作者的行为就基本符合该项知识产权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惟一值得探讨的是,番茄作者实施的并非该条规定的直接“复制发行”WindowsXP的行为,而是“修改”了WindowsXP进而复制发行。就“罪刑法定”的原则而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但在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呼声高涨的形势下,对“复制发行”适用更为宽泛的标准可能性极大。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如果微软公司举报,公安机关采取行动只是职责所至。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法律人士,我目睹了微软在中国“维权”的历程:从打击销售盗版光盘的小商小贩到打击生产盗版光盘的厂商、进而打击最终用户,到今天打击非法修改的番茄花园版WindowsXP,微软下的每一步棋,都伴随着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无论是他们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从中都可以清晰地品出“知识产权战略”的味道。

  对于这一远未完结的事件,媒体报道的热点基本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此案涉及的对手是微软公司,时机又是正值中国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后的多事之秋,所以最初的报道很多猜测本事件背后的“黑手”是否为微软?并进而推断本事件系微软为对付垄断指控采取的“先手”;二是所谓“放水养鱼”之说,即,“番茄花园为微软WindowsXP操作系统在中国的普及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微软赶在XP即将退市时"动手",其动机值得怀疑”,言下之意是微软“不厚道”。其实,所有诟病的关键点可以归于:微软又一次将知识产权作为了一种战略。

  其实,知识产权从来就是一种战略,微观到一个企业,宏观到一个国家。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今年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出台。有意思的是,媒体在报道此事件时,引用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的一段话,说相关部门现在已经意识到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一些国际企业“放水养鱼,鱼大了后拉网收鱼”带来的危害,今后将加强对类似的行为进行规范。可见,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他们也是准备从战略的角度开始思索对策。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洪磊个性化的WindowsXP不仅对WindowsXP进行主题、桌面、按钮等外观美化,也取消了微软的正版验证程序,同时对微软原版操作系统中一些不常用功能进行了关闭或卸载,而且打开了原版系统中的一些功能模块限制,加快了平台运行速度,并在安装完成系统平台后集成一些实用的小工具。有业内人士估测,番茄花园版WindowsXP的装机量可能超过千万。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原作者的许可而创作改编作品,是侵权行为,而侵权行为是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也就是说这种作品在著作权法上,是没有资格享有权利的。假若“番茄”们希望获得合法的身份,法律有没有为此开通一条合法可行的路径?

  如果从著作权法上来寻找这种路径,显然是徒劳的,因为著作权本身就是一种独占的权利,著作权人有绝对的权利不同意他人修改自己的作品。但就微软而言,其Windows产品在市场上居于支配地位,问题就复杂很多,机会是存在的。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可见,反垄断法是“番茄”们获得合法许可的一条可行之路,但归根到底,反垄断法将如何在实践中执行、知识产权滥用标准如何制定、各方利益如何平衡,又将是国家的一种知识产权战略。

  当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种战略,我们要做的,是去熟悉这些“游戏”规则,驾驭这些规则成为自己的战略。(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史广林】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新闻
艳照门事件践踏社会道德底线
范跑跑为啥那么嘴硬?
欣赏艳舞,也要从娃娃抓起?
“救救我,我是张书记”
上海警方没有沉默权
看暴雨淹出来的“昆明问题”
阿娇,你为何要道歉
嫖娼开发票“好处”一箩筐
谁有权“封杀”汤唯
遏制腐败必须革除体制内隐患
精彩图片
天安门放烟花庆闭幕
“我爱中国”
“雷锋”现身鸟巢
“超级赛亚人”
闭幕式精彩表演
“生肖”泳衣
重拳出击
英姿“洒”爽
·陈冠希与12位绯闻女友昔日亲密照全曝光
·“艳照门”新人身份全曝光
·“艳照门”再现两新照 名模颜颖思卷入(图)
·世界上最凶猛的14种猛犬
·陈冠希家中私密自拍 与MaggieQ亲密相拥
·张柏芝早期叛逆妖冶照 浓妆艳抹显妖媚
·女工头竟裸体管工人
·大S走秀出丑花容失色
·一个漂亮女孩车祸前后
·艳照门,岂止是钟欣桐陈冠希的损失(图)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热线:(0871)3194449 传真:(0871)3194442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法律顾问:高航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530100110817]
主办: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京ICP备05004340号] 本网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云南分社观点。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