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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米线到普洱茶 云南立新规加强监管
来源:中新社云南分社 发布时间:2007-12-27

  中新社昆明十二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石雨)“今年八月以来,云南各地各部门共制定、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措施六百七十九项,从制度上规范了企业和经营户生产,以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云南省质监局局长李元书今日向正在此间对云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的中国国务院检查组介绍时表示。

  为期四个月的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近尾声。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带队的中国国务院检查组对云南省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自该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药品安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猪肉质量安全等八个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到十二月上旬,云南省八项整治任务、二十个工作目标和十二个百分百量化指标全部完成。十二月二十三日前,省政府对全省各地的验收工作也已全部结束。

  李元书介绍,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少数民族众多,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监管难度大。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云南坚持完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质监部门先后出台了《普洱茶》、《米线》等十八个强制性地方标准,打破了之前由于缺乏统一标准难以监管的窘境。此外,药监部门制订的“云南省中药材标准”彝族药分册和傣族药分册、曲靖市制定的《宣威火腿质量监管办法》、昭通市出台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地方新规,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和监管依据。

  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记者随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在云南查访时发现,这些地方标准已经融入到了市场之中。在昆明,中国国务院检查组对一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小作坊、小超市和小餐饮进行了检查,对进货台帐、销售渠道、产品质量准入证等都一一细问,对昆明采取的保障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予以肯定。

  李元书表示,今次云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下一步要立足以质取胜,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全面推进云南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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