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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次性提价5%以上,或10日内提价累计达8%以上的,需到物价部门报告,或出示商品产地物价部门的提价备案手续。昆明市发改委14日对粮油等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作出“限涨令”,无法提供手续或提价理由不充分的 不得擅自提价。
提价5%需报告
1月14日,昆明市发改委会同市、区两级价检部门、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和超市,举行节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会议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有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凡是涉及粮食、食用植物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要向物价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中需具体、如实说明价格变动的理由,如生产原材料、人工成本、财务费用、进货价格变化等。
对于提价理由不充分的商品,物价部门有权不批准涨价,或要求退回原价及降低调价幅度。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或虚构理由的,物价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限涨将同时在供货和零售两个环节同时展开。”市物价监督局相关人士表示,按属地管理原则,凡达到涨价幅度标准的有关商品,供货商若无法提供产地价格部门出具的提价备案手续,商场和超市可拒收;商场和超市出售给消费者的商品若提价幅度在规定范围,也要上报并说明理由。
确保肉类供应不断档
昆明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确保猪肉等副食品在春节期间不断档、不脱销,满足节日消费需要;确保猪肉、禽蛋等副食品的市场供给、监管和质量安全保障。同时,继续集中精力做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严防病死、注水和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合格猪肉及其卤腊制品进入市场。
市工商局也表示,将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的检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病死和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合格猪肉,严惩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民的消费利益。(记者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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