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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上午,云南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从基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试行办法》,其核心精神是,上级机关从下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一般应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下级机关公务员可以参加上级机关考录。这将对建立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人事环境,促进和规范公务员队伍的科学合理流动,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防止和克服公务员选调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主持常委会。
常委会认为,近年来,云南省在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从村官考录公务员、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职和实施“四项制度”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等措施,逐年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提升了公务员队伍素质,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但也还存在公务员的结构不够优化、公务员的人才资源配置和管理手段不够灵活、公务员到上级机关的流通渠道狭窄等问题。
常委会决定,州市以上机关可以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调配公务员,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具备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素质和履职资格。选调工作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转任等程序进行。组织、人事部门和选调机关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报考人员工作机关和选调机关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
常委会决定,省州市以上机关可以从基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在县以下机关任公务员职务并满5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经职务任免机关同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加权合成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查。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验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省级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州市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云南日报 记者 谭晶纯 张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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