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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名人捐赠要符合大众的期待
来源:红网 发布时间:2008-05-19

  大地震发生之后,灾区军民众志成城,抢险救灾;全国其他地方的广大群众在悲戚之余,纷纷慷慨解囊。涓涓细流,汇聚成浩翰洪流,激励着这个五千年多灾多难的民族,从悲剧中振作,在洗泪后顽强的站起来继续前行。

  真情爱心,无私奉献。是的,在如此天灾造成的国难面前,不管是谁,都有从良知出发,来尽一个社会人应有的良知责任。当然,这无需作高声严厉的要求,而且我们都看到了,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中产白领,大家都在以已绵薄之力,镌刻下了同胞之间的患难之情。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享尽社会风流,平时出手阔绰的名人一方面要再出风头,另一方面却显得囊中羞涩。更让人大惑不解的是,有人居然以捐款完全是个人自由为名,为这帮明星名人开脱。
  
  明星名人捐款之事,为诸多网友所苛责,这无疑说明了他们的捐款与网友的期待值相去甚远。那么,他们真的有捐多捐少自由吗?不,我说他们没有。
  
  捐款是个人自由,没错,但这般的说词却是十分含糊的。首先,这种自由仅指法律没有作这方面的要求,是一种法律范围内的自由,但并非社会良知没作要求,并非是一种完完全全做人的自由。当灾情传来,人们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们之所以捐款,那正是因为感到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心灵就会受到一种来自为人本能的谴责。由此可见,捐款自由,虽然没有法律上的要求,但却有一种良心上的责任。
  
  第二,对于普通人来讲,捐多少的确完全是个人的事,而且社会舆论也不会在意他们的行为;但对于明星名人来讲,显然,他们掌握着一种稀有的社会资源——名,这就决定了他们必然处在社会舆论的关注之下,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享受普通人那样的自由。如果名人既拥有普通人不受社会舆论关注的自由,又享有名人运用名气来影响社会的巨大权力,那岂不是真的实现了熊掌与鱼兼得有美事?要知道,熊掌与鱼是不能兼得的,名人的一举一动,必须处于社会大众最为苛刻的要求之下。捐,是名人“也是人”最为基本的要求;尽量捐得多,捐得让大众满意,则是作为名人对社会尽责任的要求,除非他们隐遁山林,不再以名人自居。
  
  第三,明星名人应该捐多少?前文已经说过,明星名人不能像普通老百姓那样享有捐多捐少的自由,那么他们究竟应该怎么捐呢?他们到底捐了多少,才能符合群众对他们的期待呢?
  
  记得国外有个企业家曾经说过,他说并不是自己赚了那么多的钱,而是社会相信他,让他暂时保管巨额的资金,等自己死后,还是要把如数的还给社会。我想国内的明星名人以及企业业主的确也应该好好考虑一下,是否真的是自己赚了那么多的钱,还是社会大众相信他,把钱暂时交他们保管?如果他们把钱当作自己赚的,那我无话可说,只能说这样的名人厚颜无耻,不但自私贪婪,而且没有丝毫的社会责任感;如果他们能够不这样想,而是真的把钱当作大众对自己的信任,那么他们就应该对得起大众的信任。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不是捐多少的问题了,而是一个怎样如数奉还的操作程序。
  
  明星名人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连普通群众在天灾国难面前都有一种良知上责任,更何况明星名人。在灾难面前,谁都没有所谓的“自由”,除非天良丧尽。行文至此,我想那些明星名人们好好想想吧!现在不是出风头的时候,也不是扔个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就算完事的时候,你们总得要把从社会中得来的东西还给社会的。希望你们好好的还!


【责任编辑:史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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