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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在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下,各地已经加大了廉租房的建设和推行力度。健全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对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抑制高房价起了很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但是,最近深圳大量申请公共租赁房的家庭最终弃权的现象还是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据报道,截至昨天,在已安排的420户家庭选公共租赁住房时,共有260户家庭放弃,放弃者占到了全部选房者的六成。此外,关外宝安、龙岗两区(含光明新区)提供的1337套公共租赁房,仅租出223套。(2008年07月29日深圳商报)
是深圳人不需要公共租赁房吗?我看不是,这几年全国的房价大幅上涨,深圳的房价更是以惊人的“深圳速度”在增长。仅仅2007年上半年就上涨50%。以致于有人惊呼深圳的房地产市场显然已经陷入一种十分危险的境地。最近,网络和民间关于深圳房贷“断供”的传闻愈加现实化,不仅点明了具体楼盘,安排了人物出场,还有根有据地计算出“断供”金额,630亿人民币等等。说法虽没得到证实,但在传言的背后,反映了民众对高房价的质疑和恐惧。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房规定,租赁房要依照楼层的不同大致在13元至18元每平方米,按照这样算下来,一套60平米左右的房就要900多元一个月,许多市民表示心里很难接受。“公共租赁房不符合我们的实际,即使勉强买了或租了,离生活的地方远,子女读书上学是难题,我们夫妻的上班也是难题”。 据相关人士透露,“户型不合适”、“位置偏远”、“价格相比关外城中村没优势”、等几大原因,导致深圳公共租赁房滞租。
问题看来是公共租赁房设计和规划的“先天不足”造成,但问题的背后却反映了我们一些部门在建设廉租房的“施舍”心态。以他们眼光看来,廉租房是福利性质的,是“赏赐”甚至是“施舍”,承租户没资格“挑肥拣瘦”。所以在建设的时候,建那里,怎么建,建多大,不需要听取公众意见。由于缺少听证,所以往往忽视了配套设施的投入。这无疑有增加了承租者的综合生活成本,导致廉租房既不“廉”又不“便”,难免让很多承租户不得不选择放弃。甚至有些地方为完成相关指标,廉租房颇有点凑数的味道,没有充分考虑申购者的实际需求。因此,大量廉租房滞租也就在所难免。
要解决廉租房滞租问题,首先要端正态度,各级部门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好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把廉租房制度建设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其次,要充分的听取民众意见,就廉租房建设的位置,户型,配套等广泛听取民众建议,才能使的廉租房收到欢迎“民心工程”,而不是“民怨工程”。
作者:邱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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