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主办
云南新闻网
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网友心声>文章内容

是村民顶牛还是政府失信
来源:云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11-14

  中新云南网十一月十四日电(马逢萃)今年五月,我有幸走访了心仪已久的云南文山州广南县坝美镇,那里有一个宛若世外桃源的小村庄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小村庄隐藏在一座大山的背后,进入村庄的通路是一个巨大的溶洞:船在黑暗中缓缓向前,一点亮光从很远处闪现,随着竹篙一下一下在水中拨动,亮光渐渐变成岩石错落的洞口,向洞外眺望,隐隐可见水车和农田。紧接着,一阵细若游丝的歌声缓缓飘来,循着歌声,船儿靠岸,岸边的岩石上有两位身穿民族服装的女子挨坐在一起,轻轻地哼唱壮语民歌,似唱给远方的来客,又似唱给自己。和着温婉歌声的,还有那呢喃的燕鸣。

  关于这段经历,我曾多次向朋友描述,甚至还把录下的歌声和好友分享,为的是让更多人知道,在云南东南部的大山之中有一个绝对超乎你想象的美好所在,她的名字叫汤那村。

  我一直想带友人同游汤那村,重温"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乡村美景。不过最近发生的事情,却让我的心情无比沉重:那些曾为我唱歌的姑娘,那些曾在草地上跳起雄浑皮鼓舞的壮族青年,那些曾和我一同坐在老榕树下分吃野果的阿公阿婆,现在居然不许游客们进村了。

  今年七月以来,汤那村上百名壮族村民停止了一切与旅游相关的经营活动,甚至还封住了通往村里的溶洞。事发原因是,汤那村完小年久失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答应给村里修建一所完小,但承诺没有兑现。

  依官方的说法,汤那村的村民完全是在跟政府顶牛(潜台词应该是"无理取闹"吧)--首先,不在汤那村建完小是为了整合教育资源,每个村子都建一所完小完全没必要;其次,你们的孩子可以去邻近的西松村完小上学,不过才1公里路程,政府早就为你们考虑好了。

  可村民们不买账,他们只认准一条"死理":政府答应了的事情就得办到。村民们"顶牛"还有些别的原因,他们说,"西松村和我们村关系历来不好,我们的娃娃在西松村经常会被欺负。"

  我相信,汤那村村民们做出拒接游客的决定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曾经游历过小村庄的我深知旅游业对当地村民有多么重要:撑船摆渡,马车拉送,制作风味小吃,推销壮族传统绣花鞋,表演歌舞,这些为游客们特设的项目,就是村民们除了种田之外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新闻中说,按照八十个船工每人每月五百元收入计算,四个月仅撑船一项,村民们就损失了十六万元。

  村民们封堵溶洞的确有些不理智--既然汤那村已经成为坝美景区的一部分,那么不管什么原因,将景区道路封闭起来,对游客都是不友好的举动。但依我看,这件事是政府失信在先。现代社会是个契约社会,信用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政府是国家信用的代表,若政府不能践行自己的诺言,不仅无法规范社会上的种种失信行为,而且还将会付出失去民心的代价。

  当然,村民们可能想不到这些大道理,在他们最朴素的思维里,一个人说过的话就该算数,何况是政府?古人尚且知道"君无戏言",作为受权于民的现代政府,更是要一诺千金了。

  所以,政府既然失信在先,就怪不得村民"顶牛"了。我认为当地政府的当务之急,不是和村民们"对顶",而是主动承认错误,然后诚心诚意地跟村民们商量,看看他们愿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西松村完小上学;如果村民们执意要在自己的村子里建完小,政府也只能照办,谁叫你先前答应人家了呢?即便从科学配置教学资源的角度看,在汤那村建完小是个错误,有可能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那也得建,这是先前失信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责任编辑:杨晶】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新闻
全民限购感冒药是防民不防贼的“惰政”
光棍节的由来
2008光棍节祝福短信
2008光棍节经典搞笑短信
乡下父亲上网记(原创)
女随母姓淡化重男轻女观念
微软一黑脸,大家都变脸
人死在病床上手术谈何成功
昆明形象代言人—失败之秀
滇13年义务教育的破冰意义
精彩图片
纽约圣诞秀粉墨登场
百万只飞鸟遮天奇观
名副其实的钉子户
四“千金”喜降苏州
兄弟收集坚果创纪录
绚丽的地球夜景
黄山云海宛若仙境
小象与绵羊相依为命
·陈冠希与12位绯闻女友昔日亲密照全曝光
·“艳照门”新人身份全曝光
·“艳照门”再现两新照 名模颜颖思卷入(图)
·女工头竟裸体管工人
·世界上最凶猛的14种猛犬
·陈冠希家中私密自拍 与MaggieQ亲密相拥
·张柏芝早期叛逆妖冶照 浓妆艳抹显妖媚
·大S走秀出丑花容失色
·一个漂亮女孩车祸前后
·艳照门,岂止是钟欣桐陈冠希的损失(图)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热线:(0871)3194449 传真:(0871)3194442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法律顾问:高航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530100110817]
主办: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京ICP备05004340号] 本网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云南分社观点。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