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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承认盗播邓建国电视剧 被告上法庭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11-14

  “影视大鳄”邓建国消失在大家视野已久矣,据知他正蛰伏在新疆搞影视基地并拍新剧。不过记者日前获悉,由于央视戏剧频道(CCTV11)擅自盗播了邓建国公司出品的剧集《格格要出嫁》,令一直保持沉默的邓建国不想再忍气吞声,他决定状告央视影视部,起诉它的盗播行为。

  邓建国表示,之前曾将《格格要出嫁》的播放权卖给央视影视部,不过在播放合同期限过后,今年8月,CCTV11仍在播放该剧。邓建国就此聘请律师向央视影视部发出律师函,不过对方一直没回应。直到一个月多前,邓建国、央视影视部双方才就此事进行协商,不过最后协商未果,邓建国决定状告央视影视部。

  邓建国的代表律师也向记者出示了CCTV11盗播《格格要出嫁》的相关证据,律师表示,其实在双方的协商过程中,央视影视部也承认了CCTV11的盗播行为,并提出再购买邓建国公司两部剧作为经济赔偿,价钱约几十万元,但是却拒绝签署具体的付款时间。对此,邓建国深感不满。他透露,几年前,某省级电视台曾盗播他公司出品的电视剧,被查处后,该电视台答应赔款,但是,这一等就是4年多,最后还是邓专门派了个追债人天天去该电视台“上班”,才终于拿到相关的款项。所以这一次,邓建国不愿再玩这种“痴痴的等”了。

  11月13日,邓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状告央视影视部并不是完全为了他本人的利益,而是想为影视制作同行做个表率,“现在,电视台盗播剧集的现象非常猖狂,几乎成了圈里的潜规则——影视公司不敢得罪电视台(购片方),所以都忍气吞声。结果呢,剧卖出去了,收不到钱,很多影视公司是拍一部剧亏一笔钱,有苦难言啊,不敢拍了。”邓建国表示,他就是要向这些圈内不良的“潜规则”挑战,“如果我都不敢说话,那些小影视公司就更不敢说了,所以这次我会把官司进行到底。买东西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要为同行们打抱不平”。(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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