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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1月28日)开始,昆明市四区可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了。昆明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昆明市四区200个销售点已相继领到《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据了解,今年主城四区除禁放区外的其他区域和场所,允许零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08年1月28日-2月23日。
销售点首日生意清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北市区龙头街等地看到,一些销售点已经拿到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多数商店仍然没有开始正式销售烟花爆竹,更没有想象中的火爆情况出现。在龙泉路等地方看到,部分销售点正在往柜台上摆放礼花、炮仗,销售点门口虽然挂出了“销售烟花爆竹”的横幅,但光顾的顾客几乎没有。
在官渡区小街办事处的一家销售点,柜台上摆满了“燕龙大地红”等几十种烟花爆竹样品。不少市民只是问价,并没有争相购买。这些市民告诉记者,要等年关临近才买,这样不会因受潮而影响质量。
市安监局有关工作人员说,今年昆明市四区有200个销售点销售烟花爆竹。这些销售点属于定点进货,质量有保证。供应商介绍,今年烟花爆竹的供应量充足,而且销售价格和去年基本持平。
“爆竹一条街”将叫停
“今年烟花爆竹销售与去年不同的情况是不准搞‘连片一条街’集中销售,销售点与点之间的爆竹摆放不能不分距离。”昨天,市安监局有关人员称,今年销售点的要求是点与点之间的距离至少在50米以上,这样才能保证安全。目前昆明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有15家,零售点1200多个,其中昆明四区零售点200个向市民供应合格产品。
那么,昆明市四区每区50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如何分布?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官渡区销售点在小街、六甲、大板桥等地;最远的一个点在省种畜场。五华区销售点包括黑林铺片区、昆沙路王家桥以外地区以及红云办事处(霖雨路以外地区),盘龙区的销售点分布在二环路以外,其中多数集中在北市区的龙头街、茨坝、罗丈村、穿金路延长线等区域。而西山区销售点仍然集中在春雨路以及滇池路一线。
按照昆明市限制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规定,违反规定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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