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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十字会街头募捐点28日起撤除
来源:本网综合 发布时间:2008-05-28

  捐赠者可继续到常年接收点捐赠

  根据目前捐赠情况和抗震救灾工作统筹安排,云南省红十字会决定从5月28日起,撤除设在昆明市区的圆通动物园正门广场、南屏步行街广场、小西门百汇商业广场、大观商业城广场、云南电视台一楼大厅、翠湖公园北门、新世界百货广场等7个街头临时募捐点。捐赠者可继续到省红十字会4个常年接收点捐赠。

  汶川“5.12”8.0级大地震发生以来,省红十字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全力投入募捐救灾工作,从5月14日开始,省红十字会先后在昆明市区设立了上述7个临时募捐接收点,街头募捐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大力支持,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等单位在提供场地、宣传动员等方面给予了热情帮助,广大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积极踊跃参加募捐接收工作。14天来,7个临时募捐点共接待捐赠单位和个人超过10万人次,接收善款逾800万元。截至5月27日中午12时,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已累计接收救灾捐赠款物2.9亿元。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爱心,汇集成了一股巨大的人道救援力量,有力地支援了灾区人民抗震救灾。

  以上7个街头临时募捐接收点撤除后,省红十字会仍继续接收地震救灾捐赠。需要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可到省红十字会常年设置的4个募捐接收点捐赠:云南省红十字会(昆明市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七楼,电话:0871-7193333、7196666)、云南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昆明高新开发区科泰路36号,电话:0871—8326344)、云南省红十字会螺蛳湾社会募捐服务站(昆明市螺蛳湾工商分局四楼,电话:0871—3529898)、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社会募捐服务站(省红十字会医院1号住院楼旁,电话:0871—5168106)。

  云南省红十字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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