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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称携带安全套将不再作为卖淫嫖娼证据
来源: 新华网 录入时间:07-11-30 16:47
[主持人]今天公安部的同志没有在这里,您刚才讲商业性行为,商业性行为在中国是违法的。夫妻之间,通常来讲都不会有感染艾滋病,通常是因为有商业性行为,所以带到家庭里。如果在娱乐场所推广百分之百的安全套活动,我们在教养所也经过调查,非法卖淫送到那里教养,唯一的证据就是发现他们使用安全套了,所以把他们给送进去了。所以这里就有一个矛盾。 [韩孟杰]在2001年时,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一个通知,作为安全套的使用,公安部门不应该把它作为一个证据。据我了解,现在各地,由于我们开展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和公安部门进行了协调,公安部门已经不再将携带安全套作为证据。 责任编辑:蒋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