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年度中国大众高山滑雪系列赛竞赛规程
来源:中国滑雪协会 录入时间:07-12-18 15:05
长提前两天到赛场报到。
八、裁判员
所有裁判员由中国滑雪协会选派。
九、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费用
(一)参赛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参赛费:
1、由俱乐部报名的选手在报到时由所在俱乐部统一交纳参赛费60元/人,所交金额以实际报到人数为准。如实际报到人数少于报名单人数多于10%的,将按实际报到人数交纳参赛费100元/人。不得现场更改报名单姓名。
2、个人报名在报到时自交参赛费100元/人。
3、现场报名的俱乐部和个人交参赛费150元/人。
(三)参赛补助:
1、06/07年度总积分前30名的男子选手如参加07/08年度第一站比赛者,将获得参赛补助200元。
2、第1站比赛获得前30名的男子选手如参加第2站比赛者以及第2站比赛获得前30名的男子选手如参加第3站比赛者,将获得参赛补助200元。
3、前3站比赛3站成绩总积分前30名的男子选手如参加争霸赛者,将获得参赛补助300元。
4、06/07年度总积分前20名的女子选手如参加07/08年度争霸赛者,将获得参赛补助300元。
十一、保险
参赛选手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事故及财产损失保险。
十二、其它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滑雪协会
责任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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